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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同时有工资收入和经营所得,在年度汇算时该如何合并计算?

2026-04-26 12:48:04 浏览次数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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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时,在年度汇算算(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)中,这两类所得是分开计算、分别申报的,不能合并计算。以下是具体处理方式和注意事项:

1. 工资薪金所得(属于“综合所得”)

2. 经营所得(单独计算)

3. 关键注意事项

(1)基本减除费用(6万元)不能重复扣除 (2)专项附加扣除的选择 (3)税率差异

4. 操作步骤示例

案例:张先生2023年工资收入20万元(已预缴税),经营所得10万元(已预缴税),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.4万元。

综合所得汇算
工资收入20万元 - 6万元(基本减除)- 2.4万元(专项附加扣除)- 社保公积金等 = 应纳税所得额 → 按综合所得税率计税。 经营所得汇算
经营所得10万元 - 成本费用 -(若未在综合所得扣基本减除费用,可选扣6万元) = 应纳税所得额 → 按经营所得税率计税。 分别申报
综合所得通过“个人所得税”APP汇算;经营所得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(网页端)或办税大厅申报。

5. 常见错误提醒

政策依据

如有更多细节问题(如多处经营所得、亏损弥补等),建议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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