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认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中两个不同的环节,它们在目的、程序和结果上存在明显区别,但又有紧密的关联性。
逻辑顺序关系:
功能衔接关系:
法律依据关联:
发生事故/职业病 ↓ 申请工伤认定(单位或职工) ↓ 人社局调查 → 出具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 ↓ 认定为工伤 → 不认定为工伤(结束) ↓ 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↓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估 → 出具《鉴定结论书》 ↓ 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
时效要求:
对结果不服的救济:
非工伤的伤残处理:
简单来说,工伤认定是解决“是不是工伤”的问题,伤残鉴定是解决“伤得多重、赔多少钱”的问题。前者是后者的前提,后者是前者认定后计算待遇的关键依据。二者共同构成工伤保险权益保障的核心链条。